2005年5月19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公款借出去 好处装进袋
台路公

  某村村支书和出纳因挪用集体资金,日前双双被台州路桥公安分局移送起诉。
  未经村委会集体商量,村支书叶某和出纳员官某两人就擅自将30万元村集体资金借给村民江某做生意。两人各得到江某送的好处费5000元。虽然过了一个多月,江某归还了30万元借款,但叶某、官某已触犯了法律。